2022年9月22日已讀 1 分鐘【政令宣達】轉達 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轉達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修正內容詳閱附件三。 (一)增列醫事人員職業工會、醫療相關產業工會及教學醫院企業工會為開課單位調整網路繼續教育及雜誌通課程積分上限 (二)增列備註,說明課程及專題演講以線上同步方式辦理者之品管機制、網路繼續教育之定義及偏遠地區之定義。 二、旨揭公告已刊登於衛福部網站供下載。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附件一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附件二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附件三
轉達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修正內容詳閱附件三。 (一)增列醫事人員職業工會、醫療相關產業工會及教學醫院企業工會為開課單位調整網路繼續教育及雜誌通課程積分上限 (二)增列備註,說明課程及專題演講以線上同步方式辦理者之品管機制、網路繼續教育之定義及偏遠地區之定義。 二、旨揭公告已刊登於衛福部網站供下載。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附件一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附件二衛福部函(1110829)「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四條附表以衛部醫字第1111665068號令修正發布附件三
【政令宣導】轉達 勞動部函「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30日以勞職授字第1130202169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職業災害勞工職能 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1 份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