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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轉知】轉達 衛福部函「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三十四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8日以衛部保字第1141260180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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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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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達   衛福部函「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三十四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8日以衛部保字第1141260180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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